政策文件
市级政策
各相关区委农工委、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: 为深入实施首都乡村振兴战略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,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,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《北京市乡村振兴产业综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
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、园林绿化局,有关保险公司: 为有序推进本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,现将《北京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》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实际
各区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: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贷款贴息金融扶持工作,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和财政资金管理,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,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农业农村投入,助力乡村振兴,现将《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
各区农业农村局、农业(农业技术综合)服务中心,有关农机生产单位: 现将《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和核验工作规范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
各区农业农村局、农业(农业技术综合)服务中心,各涉农区财政局: 为规范实施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,充分发挥政策效益,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,结合本市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2024—2026年度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
各区委、区政府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国家机关,各国有企业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 现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
各相关分局、机关各处室、委属各相关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
(2024年8月30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)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结合本市实际,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 一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(1)指导思想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,全面建设美丽北京,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结合实际
各区委、区政府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国家机关,各国有企业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 现将《关于深入学习运用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经验有力有效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
各区委、区政府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国家机关,各国有企业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 现将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 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。
各区委、区政府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国家机关,各国有企业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 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北京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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